总 纲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以下简称“统计与金融校友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总会业务指导下的校友组织,英文名称为 USTC Alumni Association of Statistics and Finance 。本会秉持“开放、交流、合作”的原则,努力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积极推动校友、业界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科大”)管理学院统计与金融系的学科发展,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概率统计、金融、精算风险管理教学与研究中心。
为加强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组织和管理,特拟定本章程。具体细则如下:
★★ 组织机构
第一条: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以理事会作为最高管理机构,对全体会员负责。在理事会内设会长、提名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等机构;同时,设立师生分会、高校分会、统计分会、金融分会、精算分会等日常分会;另外,还可以按照一定的地域设立区域分会。
★★ 各个机构的具体设置如下:
▲ 理事会: 由上届会长担任理事长,成员包括历届会长、历届副会长、历届会长助理。理事会成员为终生制。理事会主要负责重大事务的表决,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理事会向全体会员负责。理事会可以聘请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长作为理事会成员,参与重大事务的表决。
▲ 会长:主要职能是实施发展战略,协调和管理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各分会的工作。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可根据需要提名若干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工作。会长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 提名委员会: 由上届会长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历届会长、上届副会长、上届会长助理。主要职责为选举期间对下届会长、下届副会长和下届会长助理进行提名。提名过程将与本届各分会充分协商。提名委员会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 财务委员会: 由上届会长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历届会长、本届副会长、本届会长助理。主要职责为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经费管理。财务委员会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 战略委员会: 由现任会长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历届会长、本届副会长、本届会长助理。主要职责为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战略委员会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 评估委员会: 由上届会长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历届会长、上届副会长、上届会长助理。主要职责是对统计与金融校友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提交独立的评估报告,并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参考。另外,评估委员会还负责对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人事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委员会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 师生分会:由2名副会长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科大师生与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会长开展各项针对科大学生的教育培训活动等工作。师生分会成员由科大在校师生构成。师生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 高校分会:由2名副会长负责。高校分会成员由国内外高校中的校友构成。高校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 区域分会:按照一定的地域由当地会员自行成立区域分会。经会长提议,理事会批准,重要的区域分会可以单设1名副会长,如上海、北京、美国等地分会。区域分会名称统一使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xxx分会”,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上海分会”等。区域分会成员由当地校友构成。区域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 统计分会: 由2名副会长负责。统计分会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有关的专业分会,成员由所有感兴趣科大在校师生及校友构成。统计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 金融分会: 由2名副会长负责。金融分会是金融有关的专业分会,成员由所有感兴趣的科大在校师生及校友构成。金融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 精算分会: 由2名副会长负责。精算分会是精算风险管理有关的专业分会,成员由所有感兴趣科大在校师生及校友构成。精算分会可以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精算校友联谊会”名义举办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精算校友联谊会(科大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精算分会)章程需经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理事会批准。精算分会直接对现任会长负责。
第二条:每届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的任期自当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然后交由理事会投票表决。候选人必须获得理事会中不计弃权票后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才能成为会长、副会长和会长助理。
提名委员会按照等额提名候选人,表决未获得通过则另外提名。
为便于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工作的正常交替,会长提名与表决可以提前单独进行。
在会长、副会长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提名委员会应尽快指定相应的临时负责人。
一旦遇到会员投诉,评估委员会应在接到投诉后尽快做出调查,并对投诉作出明确的回答。如果评估委员会发现现任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不称职,必须向理事会提交对不称职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的书面免职报告。评估委员会还可以提交对会员的书面除名报告。报告应明确说明建议免职或除名的原因,理事会应及时就该报告进行投票表决。如果理事会中有不计弃权票后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评估委员会的报告,则该免职或除名正式生效。在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被免职后,提名委员会应尽快指定相应的临时负责人。
第三条:各日常分会的设立和撤销必须报理事会讨论,获得理事会中不计弃权票后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方可正式生效。
各日常分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下属机构,但必须及时通知会长。
区域分会的设立、合并或撤销由当地会员自行决定,但必须及时通知会长。
第四条:各分会之间是密切合作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合作的宗旨,相互配合,加强交流。
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对概率统计、金融和精算风险管理感兴趣的科大校友(包括在校师生),经过本人申请,批准后均可成为统计与金融校友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力
(1)参与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会员可以被提名成为会长、副会长和会长助理;
(3)有权优先获取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有关信息,优先利用相关资源;
(4)可以选择加入各日常分会和区域分会,参与组织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各项活动;
(5)有权向评估委员会投诉其他会员违背章程的行为。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与法规;
(2)遵守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章程;
(3)积极参与组织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各项活动;
(4)公开个人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
(5)应慎重使用其他会员的个人资料;
(6) 自觉维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及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声誉。
★★ 活动组织
第八条: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均以开放、公正为原则,所有会员均可以参加。在保证会员参加的情况下,欢迎非会员参加。
第九条: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所有活动以自筹资金为基本原则,可以由赞助商赞助,或者由参加人员自行解决,也可考虑由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统一解决。
第十条: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一切以是否有利于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发展,是否有利于会员的交流与合作,是否有利于会员的自身发展,是否有利于统计与金融系学科发展为基本标准。
第十一条: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重要活动需由活动负责人撰写活动报告,并对外公布。 各分会负责人也应定期撰写工作报告并对外公布。任何会员都有权对活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统计与金融校友会会员之间涉及会务的讨论与交流,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要求尽量对外公开,实现即时、多方的信息互动。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尊重每一位会员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第十三条:凡是以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名义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必须要求每位学生参与者统一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总会、管理学院统计与金融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每年联合在科大校内举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风险管理论坛暨统计与金融校友会年会”。
★★ 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
(1)个人和机构的资助;
(2)部分活动的报名费;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
(1)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经费使用坚持从俭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浪费;
(2)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的经费管理由财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3) 会长拥有部分经费的审批权,但较大数目的经费使用必须交由理事会讨论。
(4)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其经费来源、使用去向等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对外公布,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5) 统计与金融校友会活动费用的报销应尽量使用正式发票;如实在没有发票,必须索要收据,并要求活动负责人签字。
★★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理事会。章程的修改由战略委员会提出,必须经理事会中不计弃权票后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方可正式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于2009年9 月6 日生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校友会
2009年8月